用热小区换热站、供热管网建设管理制度
2014-06-04 10:47:48
为加强用热区域供热设施管理,解决用热区域供热设施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,确保供热质量,根据通辽市供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市长办公会议决定,就小区供热设施建设管理事宜,特制定本管理制度:
为加强用热区域供热设施管理,解决用热区域供热设施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,确保供热质量,根据通辽市供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市长办公会议决定,就小区供热设施建设管理事宜,特制定本管理制度:
一、通辽万通热力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供热公司)供热区域内,开发商新建居民住宅小区内的供热设施工程交由供热公司建设,建设内容包括设计、施工、设备采购及安装等。
供热设施是指用热区域一次网(地宗红线至换热站延伸部分)、换热站、二次网(换热站至楼道阀门井)。不包括用热户室内用热设施及入楼道阀门井至入户管道。
二、供热公司负责承建的供热设施工程,全部委托通辽建筑设计院进行设计,并编制工程概算,履行设计部门职责。换热站的设计方案(包含换热站的房屋及设备等)由供热公司和设计单位到现场与建设单位协商确定。初步设计方案确定后,建设单位和供热公司应确认、签字、盖章。设计单位依据确定的初步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图(包含建筑、结构、水暖、设备、电气、自控等)设计,并与建设单位直接结算设计费。
三、开发商与供热公司签订供热入网协议时,要明确供热设施工程建设、运行管理、工程款给付等条款。供热设施建设费用由开发商出资,工程造价按设计单位编制的工程概算确定,由供热公司包干使用。双方对工程造价有异议可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审定。工程概算包括建筑工程费、设备及安装费等全部费用。工程款在入网协议签订后十日内给付90%,工程完工后开始供热前结清全部余款,供热公司给予出具建筑业发票。
四、供热设施工程采取议标形式选定施工单位及设备、材料供货商,供热公司与施工单位和供货商签订合同,结算工程款和货款。
换热站房屋由开发商负责建设,并接通水、电、供排水等配套设施,具备单独计量。
五、施工单位应当依法承担供热系统的保修责任。 供热系统的保修期为五个采暖期。保修责任未履行或者拖延履行的,供热系统的保修期不受五个采暖期的限制。
六、供热设施工程竣工后按产权划定管理者。开发商出资建设的换热站及一次网延伸管网产权归供热公司,其供热设施由供热公司负责运行管理;小区二次网供热设施产权归全体业主共有,供热公司只负责运行维护,不负责二次网的更新改造。
七、公建项目的全部供热设施工程由机关单位自行建设,并负责运行、维护管理。工程委托通辽建筑设计院设计,供热公司负责审查设计图纸,监督工程质量,参与供热设施工程验收。
八、本制度从2014年6月10日起执行。